专利的价值有多种实现方式,有学者认为专利价值包括直接经济价值和间接经济价值,而直接经济价值则包括了专利的使用价值、专利的交易价值、专利的担保价值,而间接经济价值则又包括了专利的战略价值[4]。由于专利本身是一种商业工具,从工具角度来看,专利具有工具价值和非工具价值两个层面。对于企业而言,专利应当是能够带来商业价值的资产。专利可以像其他商业工具一样,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这就是专利的工具价值。当然,专利还可以为企业彰显技术实力和影响力,为发明人带来声誉和社会地位,这些都属于专利的非工具价值范畴。
而对专利的工具价值而言,其主要体现为商业价值,其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专利权本身产生的商业价值,一是专利文件记载的发明技术方案的应用所产生的商业价值,两者属于不同的概念。即使专利权利完全丧失,其记载的发明应用仍有可能具有商业价值。有时候发明技术方案的应用不能带来商业价值,但其专利权却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如在跨国企业的专利并购中,很多技术上非常先进但当前没有实际应用的“超前”专利估值是很高的。本文重点关注专利权的商业价值,在专利权有效的情况下,也会关注其发明技术方案的应用所带来的商业价值。
专利价值共包括技术、法律、市场、战略、经济五个维度,以下分别从上述五个维度对高价值专利的内涵来进行剖析。
高价值专利培育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主要可分为培育环境、培育人员、培育资源三个维度。培育环境包括创新主体的外部政策环境以及内部环境;培育人员包括发明人、专利代理人及专利审查员等;培育资源包括资金投入、情报资源、信息化平台等。以下将进一步对上述受制因素进行详细分析,以全面揭示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影响因素。
如果将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类比为一个生态环境,则在这个生态环境中包括诸多要素,其中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到高价值专利培育的结果。在这个生态环境中,既包括外部政策环境,也包括创新主体内部制度环境,外部政策推动再结合创新主体内部良好的制度,两者形成合力,将为高价值专利培育创造肥沃的土壤。
政策端是发力端,是导航端,是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土壤和环境,尤其是在当前我国专利仍存在“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突出问题,为了加快从“数量布局”向“质量取胜”来转变,前期的政策引导显得尤为关键。,江苏省是全国率先提出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的省份。江苏省委、省政府2015年初在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中,提出要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7]。随后广东[8]、广西等省份也出台了高价值专利培育相关政策。力图通过政策上的逐步引导,同时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规范化,面向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深入开展研发活动,实现专利创造和产业需求紧密对接,让高价值专利与产业发展相融合,从而更好的发挥出专利价值。从当前的外部政策环境上来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并设置配套资金来进行推动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的建设,政策环境相对较为优越。
企业作为重要的创新主体,其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以及激励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高价值专利培育成功与否的关键受制因素。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灵魂,企业创新的源动力来自于企业竞争力的提升、生产管理手段的改进[9],企业培育高价值专利培育必须围绕企业创新来进行。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前者体现为综合性的管理制度,主要体现为作为公司战略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划和知识产权管理总体制度;后者体现为专项的规范企业知识产权行为的管理制度[10]。
除了通常的管理制度以外,激励制度也是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另一影响因素。虽然说专利制度本身就具有促进和激励创新的目的,但是这是相对于全社会整体而言,对于企业微观层面,这种专利制度的激励创新机制并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而需要进一步借助于企业内部的激励措施。企业自身设立激励制度才能更好的激发出研发人员的技术创新,而这也是高价值专利培育的源头。
从专利权的生命周期上来看,专利权的产生主要经历创造、申请、审查、权利维持、专利实施/许可等几个主要阶段,一份高质量专利的最终成型需要发明人、专利代理人及专利审查员等培育人员各自付出相应的努力。发明人或申请人、专利代理人和专利审查员看似“敌对”的工作所形成的博弈效应才能够是的专利的质量获得提升[11]。
发明人能否提出有价值的技术方案,是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的源头,这是至关重要的。对于发明人而言,首先是要选题正确,培育出有市场前景的技术,而后才能利用专利制度收取该技术的商品的溢价性收入。为了获取技术价值较高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应该充分调研市场需求、了解技术的发展现状及历史脉络、梳理其所在技术领域中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或需要克服的技术障碍,并做出能够促进技术进步的新的技术方案。其次,发明人也应加强学习,一方面要学习各种发明技法,例如TRIZ理论、头脑风暴法等,在发明理论的指导下,发明会更有针对性,创造力能够得到更好的发挥。另一方面,发明人要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掌握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授权标准,以便在后续审查中间过程中能够与代理人有效沟通[12]。
发明人或申请人在提出创新的技术方案后,提交到专利代理人手中通常是原始的技术方案,发明人更多的是关注技术方案本身,技术交底书离一份合格的专利申请文件还有一定距离,代理人则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提炼,运用法律思维将技术交底书撰写成一份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此外,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所处的职业不同,导致两者的职业习惯和思维模式也会存在较大差异,发明人更加关心解决技术问题的终极技术手段,并且聚焦到具体的实施例上,而代理人需要对具体实施例进行抽象提炼,从特定的应用场景中抽象出普遍性场景,从特定技术方案抽象出一般性问题,从而形成保护范围最大的权利要求[13]。在专利代理人的工作中必须意识到这种思维差异,勤于与发明人进行沟通,共同形成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
在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到专利局之后,后续更多的工作则在专利代理人和专利审查员之间完成。专利审查员通过对专利申请保护范围与公众利益之间进行平衡,审查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否清楚、适度,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一系列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而对于审查员来说,首要重要的就是要具备端正的审查态度,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一份申请都要认真对待、一丝不苟,严格按照专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需要准确理解技术方案,进行充分全面的专利检索,确保专利审查客观、公正,同时也需要具备换位思考的能力,能够从发明人和申请人的角度理解问题,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从而能够与专利代理人一道培育出高质量的专利权[14]。
从培育资源来看,在高价值专利培育中需要投入的必要的资金、知识产权信息化平台建设以及情报资源的建设等方面。对于中小型企业,由于受到规模、技术方面的限制,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通常存在着粗放、管理架构不完善、知识产权质量不高等一系列问题,而通过知识产权信息化平台,能够规范化知识产权管理,从而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质量,发挥出知识产权的重要价值[15]。另一方面,专利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竞争情报资源,在高价值专利培育中也起到重要作用。在企业研发选题时,通过专利信息了解当前技术现状以及技术发展方向,避免企业重复研究。在专利申请前,通过专利检索对新审查专利进行预评估,能够极大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高价值专利如沙中黄金,其稀缺程度是必然的,其淘筛(创造)的过程是艰辛的。通常情况下,一般价值的专利占大多数是必然的。通过全面解剖高价值专利的内涵和受制因素,其直接作用是可以更好地促进专利质量的提升,而高质量专利能否转变为高价值专利也未可知。
高价值专利的获取具有一定随机性,是一个概率事件。高价值专利亦如士兵中的将军,是核心。我们不期望将所有士兵都培养成将军,一是不符合客观规律,二是光靠少数将军也很难打胜仗,不同的兵种和攻守平衡的武器都是需要的。通过在专利的生命周期中的各个阶段不断朝向高价值的目标行进,从统计意义上无疑是能够极大提升高价值专利产生的概率,未来也必然能够产生更多的高价值专利或高价值专利组合。